企业财产保险适用范围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适用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覆盖面最广、业务量最大、资金运用最主要的保险险种之一。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凡法律上承认的,拥有物质实体或代表物质实体利益的财产及有关利益均属于保险标的范围。可以作为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对象的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属于投保企业的所有或与投保企业有关的经济利益;
2. 可以用货币衡量其价值;
3. 在保险期限内确实存在,并可以确定其实际价值;
4. 投保企业依法对投保标的享有处分权,并办理了有关投保手续。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属于下列范围均应予以赔偿:
1. 火灾;
2. 雷击;
3. 爆炸(因本条第1款所列风险所致);
4.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因本条第1款所列风险所致);
5. 洪水;
6. 地震;
7. 海啸;
8. 盗窃以及无法确定具体原因的多种风险、原因造成的损失。
四、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一般均以一年为期。